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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出台楼市19条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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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起,已对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按照最低首付比例15%执行●10月31日前,统一对包括首套、二套及以上的存量房贷利率实施批量调整。调降后,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预计在3.55%左右。各商业银行将于10月12日发布批量调整细则●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市场化收购房企土地,优化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政策,扩大房地产“白名单”机制覆盖范围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今天(10月10日)召开新闻通气会,对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7部门近日联合印发的《关于落实金融支持政策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的通知》进行解读。《通知》结合山东省实际,梳理研究金融政策落实过程中的痛点、堵点、卡点,从房地产市场供给端、需求端和保障层面提出19条贯彻落实措施。在需求端,《通知》提出4条具体举措,包括统一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降低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优化新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服务,全力支持完成保交房攻坚战任务。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一级巡视员董龙训表示,山东省已于10月1日起,对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按照最低首付比例15%执行。同时,将组织全省商业银行于10月31日前,统一对包括首套、二套及以上的存量房贷利率实施批量调整,预计平均降幅在0.5个百分点左右。董龙训介绍,目前,山东省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为4.08%,此次调降后,预计在3.55%左右,全省每年将减少家庭利息支出约亿元,有利于降低购房者利息负担,促进带动居民消费和投资。各商业银行将于10月12日发布批量调整细则,统一调降存量房贷利率,尽可能为借款人提供便利。绝大多数借款人可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渠道“一键式操作”,不用到银行网点办理,具体可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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