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济南市“扫黄打非”办公室联合公安、市中区文化执法大队,成功查处一起网购平台无资质发行中小学教科书案。
年3月25日,执法人员根据线索展开调查,发现某网购平台店铺涉嫌从事中小学教科书发行业务,迅速进行网络勘验,确定该淘宝书店经营主体,并前往其位于市中区王官庄街道西十里河社区的存储仓库进行依法查处。
经查,该网店经营主体某图书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网上网下图书发行业务,但不具备中小学教科书发行资质。近年来,为迎合中小学教科书在学生群体中需求量越来越大的特点,该公司从省外不法渠道购进中小学教科书,在其经营的网店出售,牟取不法利益。经过9个小时的筛查,执法人员在该公司书库内中共分拣出正准备销售的中小学教科书余册,并予以收缴。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提示
早在年,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颁布的《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十一条中就明确要求,单位从事中小学教科书发行业务,应取得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的中小学教科书发行资质,并在批准的区域范围内开展中小学教科书发行活动。
《规定》同时为从事中小学教科书发行业务的单位,划定了门槛:
(一)以出版物发行为主营业务的公司制法人;
(二)有与中小学教科书发行业务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发行人员;
(三)有能够保证中小学教科书储存质量要求的、与其经营品种和规模相适应的储运能力,在拟申请从事中小学教科书发行业务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仓储场所面积在平方米以上,并有与中小学教科书发行相适应的自有物流配送体系;
(四)有与中小学教科书发行业务相适应的发行网络。在拟申请从事中小学教科书发行业务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企业所属出版物发行网点覆盖不少于当地70%的县(市、区),且以出版物零售为主营业务,具备相应的中小学教科书储备、调剂、添货、零售及售后服务能力;
(五)具备符合行业标准的信息管理系统;
(六)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及风险防控机制和突发事件处置能力;
(七)从事出版物批发业务五年以上。最近三年内未受到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无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记录。
此外,管理部门在审批中小学教科书发行资质,除依照前款所列条件外,还应当符合国家关于中小学教科书发行单位的结构、布局宏观调控和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