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红星新闻记者从“新东方教室奸杀案”受害人母亲李洁处获悉,该案的民事诉讼部分将于今日(10月29日)下午3点在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开庭。
此前,李洁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书》,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王某以及他母亲承担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超过万元。
红星新闻记者获取的《民事起诉书》显示,刑事审判时,原告李洁不想与被告人达成赔偿协议,因为李洁不想拿女儿的生命以金钱来作衡量,只想让被告人获得应有处罚,并当庭明确表示,在刑事审判结束后,会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得到法庭准许。
刑事审判后,李洁“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提起诉讼。”李洁在《民事起诉书》请求法院法院判令,两位被告——王某和他母亲承担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交通费、差旅费、误工费及精神损失费等相关费用,共计29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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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室里的强奸杀人案
年5月19日晚,正在北京市昌平区新东方外国语学校读高一的16岁少女姚易(化名),突然失联了。次日,17岁的王某向警方承认自己动手杀害了同学姚易。
姚易的母亲李洁说,自己女儿生性乖巧懂事,成绩优异;因想要考托福出国选择离开山东老家前往北京求学,平时会经常向母亲汇报学习生活情况,一个月回家一趟或者两趟。案发之前,姚易还曾向母亲抱怨王某总是找自己麻烦,但母女都没有放在心上,母女俩经常一起讨论姚易出国后读什么学校、选什么专业的事情。
年5月19日20:48分,李洁正和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