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召开年前三季度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新闻发布会,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处处长张金智、水生态环境处副处长杜路新和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副处长邵磊分别介绍了年9月和1-9月水、空气环境质量状况,提出处置废弃三元催化装置有关建议,并就相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省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副主任薛梅主持。以下是全文实录。
省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副主任薛梅:
各位记者朋友们、同志们:
大家下午好!欢迎参加今天的省生态环境厅新闻发布会。
今天,我们邀请到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处处长张金智先生、水生态环境处副处长杜路新先生和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副处长邵磊先生,为大家介绍前三季度水、空气环境质量状况,提出处置废弃三元催化装置有关建议,并就相关问题回答大家的提问。
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大众日报》、山东广播电视台山东卫视、中新社山东分社、中国环境报山东记者站、《联合日报》、《齐鲁晚报》、山东综合广播、山东广播电视台生活频道、《经济导报》、生态环境频道山东工作站等10家新闻媒体单位。
首先,请张金智处长介绍前三季空气环境质量状况。
大气环境处处长张金智:
年9月,全省优良天数比例平均为71.2%,同比增加12.9个百分点,其中东营、德州、菏泽、潍坊、滨州、济南6市同比增加超过20个百分点;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29μg/m3,同比下降14.7%;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62μg/m3,同比下降13.9%;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为4.00,同比下降10.7%。7个传输通道城市优良天数比例平均为65.2%,同比增加19.5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32μg/m3,同比下降17.9%;PM10平均浓度为67μg/m3,同比下降15.2%;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为4.33,同比下降13.1%。
年1—9月,全省优良天数比例平均为69.5%,同比增加12.8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42μg/m3,同比下降14.3%;PM10平均浓度为76μg/m3,同比下降17.4%;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为4.61,同比下降14.0%。7个传输通道城市优良天数比例平均为62.4%,同比增加14.2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47μg/m3,同比下降11.3%;PM10平均浓度为83μg/m3,同比下降15.3%;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为5.03,同比下降12.5%。
生态环境部《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确定6—9月开展为期4个月的攻坚行动,规定了重点城市的优良天数预期提高目标。自7月15日至9月22日,生态环境部先后分5个轮次派出帮扶队伍人,在我省12个市有针对性地开展了监督帮扶活动,共发现问题个,主要包括VOCs治理设施收集率和去除率不高、企业环境管理台账不全、LDAR检测不规范等问题。截至9月底,已完成整改个,整改完成率86.6%,其他问题正在持续整改中。6—9月,我省优良天数比例平均为67.8%,同比增长11个百分点,扭转了过去连续三年臭氧污染逐年恶化的趋势。生态环境部确定的我省14个重点城市(不含烟台、威海市)有青岛、潍坊、济宁、德州、聊城、菏泽6市完成了《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确定的优良天数预期提高目标,济南、淄博、枣庄、东营、泰安、日照、临沂、滨州8市未完成优良天数预期提高目标,但优良天数分别同比增加17天、14天、14天、11天、16天、3天、13天、7天。
省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副主任薛梅:
感谢张金智处长的介绍,接下来请杜路新副处长介绍前三季水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水生态环境处副处长杜路新:
(一)全省地表水整体环境状况
1.地表水环境改善目标完成情况
9月份,全省83个国控地表水考核断面中,水质优良(Ⅰ—Ⅲ类)水体比例为67.5%,优于去年同期13.3个百分点,环比改善30.2个百分点;无断面水质劣于Ⅴ类,优于去年同期3.6个百分点,环比改善12.0个百分点。入海及省控断面水质达到省市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要求的比例为87.7%,同比下降5.3个百分点。
1—9月,全省国控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优良(Ⅰ-Ⅲ类)水体比例为69.9%,达到并超过年度约束性指标要求(不低于61.5%),优于去年同期8.4个百分点;劣Ⅴ类水体比例为1.2%,尚未达到年度约束性指标要求(基本消除),与去年同期相比持平。16市国控断面水质优良水体比例均完成省级分解下达的年度目标,其中临沂、潍坊、德州、菏泽4市优于目标要求;14市国控断面劣Ⅴ类水体控制比例完成省级分解下达的年度目标,青岛、潍坊2市由于共考的北胶莱河1-9月均值劣于Ⅴ类,与目标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该断面5月份以来各月水质均稳定达标,目前超标幅度已降至0.01倍,预计10月份可实现“消劣”。入海及省控断面水质达到责任书要求的比例为%,同比提升8.8个百分点。
2.各市9月份水环境标准达标指数排名
年9月,16市中水环境标准达标指数较好的为德州市、聊城市、菏泽市、威海市;较差的为潍坊市、枣庄市、烟台市。
9月份水环境标准达标指数
3.不达标断面及责任地区情况
9月当月,5个国控断面水质未达到年度目标要求,其中潍坊市2个(潍河金口坝、峡山水库库中),青岛市1个(吉利河水库出口),临沂市1个(沭河李庄),滨州市1个(小米河卢家河子水库)。3个入海和2个省控断面水质未达到责任书要求,其中烟台市3个(辛安河入海口、东村河入海口、界河入海口),枣庄市1个(薛城小沙河彭口闸),东营市1个(溢洪河*河路桥)。
1—9月份,2个国控断面水质未达到年度目标要求,其中青岛市、潍坊市共考1个(北胶莱河新河大闸),临沂市1个(武河公路桥)。
(二)全省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环境质量状况
1—9月份,全省52个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中,除枣庄1个水源地受地质原因影响,硫酸盐和总硬度等无*害指标超标外,其余51个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达标率为98.1%,达到年度目标要求。
省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副主任薛梅:
感谢杜路新副处长的介绍,请邵磊副处长介绍处置废弃三元催化装置有关内容。
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副处长邵磊:
机动车排放的尾气中主要含有一氧化碳(CO)、碳氢化物(HC)、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铅尘、醛类等有害物质,已上升为空气污染的重要来源,是雾霾、光化学烟雾形成的重要成因。以济南市为例,根据年大气污染源解析结果,机动车对全市细颗粒物(PM2.5)的分担率为32.6%,居首位;排放的氮氧化物(NOX)占全市总排放的65.5%,是第一大贡献源。另外,机动车尾气排放属于低空污染,直接危害着行人的身体健康,成为影响城市大气环境质量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主要因素之一。
三元催化装置是安装在汽车排气系统中重要的净化装置。合格的三元催化装置可将汽车尾气排出的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和氮氧化物等有害气体通过氧化和还原作用转变为无害的二氧化碳、水和氮气,对于控制机动车尾气达标排放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若催化装置过热、表面有凹陷、刮擦、外壳有严重褪色斑点等痕迹,敲击晃动能听到有物体移动的声音,则说明催化装置内部催化剂载体有破碎等情况,应该及时淘汰更换。更换下来的三元催化装置其净化效率及催化分解效果都无法满足环保要求,若被违规重复使用,可能造成机动车尾气超标排放。同时,废弃催化装置的绝热材料含有石棉纤维毡,装置表面吸附了大量铅等重金属和有机污染物,这些物质都是有*有害物质,直接排放到环境中会严重污染环境,影响人体健康。因此被列入了危险废物名录,严禁随意拆解、丢弃、露天堆放、自行处理和买卖。
环境保护,人人有责。为更好地处置废三元催化装置,建议广大机动车所有人将其交至汽车维修或者拆解企业,由汽车维修或者拆解企业统一做好相关台账记录,规范贮存,并依法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单位安全利用处置。如有尾气净化装置缺失的情况,机动车所有人可按照商务部《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要求,提供缺失书面情况说明,并承诺为其真实性承担责任,由汽车拆解企业将报废的机动车进行回收。
省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副主任薛梅:
感谢邵磊副处长。接下来是提问交流环节,请各位记者提问前请先通报所在新闻机构。
中国环境报记者:
今年夏季,山东在臭氧污染防治方面取得显著成效,请问主要做了哪些工作?
大气环境处处长张金智:
今年夏季VOCs治理攻坚成效较大,主要概括为4个“三”。
一是出台三个VOCs指导文件。分别出台了《山东省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分行业治理指导意见》《山东省年夏秋季挥发性有机物强化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和《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20条措施》,为全省精准治理提供了方向指导。制作并发布两本专业电子书,引导全系统相关人员熟练掌握有关知识技能。同时,组织基层生态环境部门和企业,开展多轮次技术培训,提高了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二是三级督查帮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生态环境部向我省12个重点市下派帮扶指导组和机动组,帮助各地发现了大量问题,并传授发现和解决问题的方法、经验。省厅借鉴部里做法,组织专家先后对9个市开展帮扶,紧盯生态环境部发现的问题和重点行业的典型问题,精准指导,帮助企业加快整改、尽早见效。同时,执法局将大气治理列为综合执法的重中之重,各市也组织专家和执法人员、检测人员和第三方技术团队开展了全面检查。截至10月16日,生态环境部帮扶共发现问题个,已完成整改个,完成率97.17%。
三是加强对治污设施“三率”监管。收集率、运行率和去除率是国家对涉VOCs企业的基本要求。但由于此项工作起步较晚,以前抓得不是很严格。今年攻坚行动中山东把“三率”作为重点,以全流程科学管控为切入点,以行业规范化治理为主要抓手,持续推进源头替代,强化过程控制措施,提高末端治理效果。创新推行“*府开方,企业买药”治理新模式,委托第三方专家团队对重点企业逐一把脉会诊、“对症下药”,开出针对性“良方”,从而完成治理要求任务。
四是三个“错时”鼓励管控。包括鼓励错时加油、错时卸油和错时检修。特别是错时加油,这是精准治污的新举措,目的是根据一天之内阳光照射强度的不同,在不影响总的生产量和销售量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降低VOCs排放。倡导的夜间加油活动,特别是与省妇联、团省委、机关事务管理局、工商联联合印发了鼓励错时加油倡议书,在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同时让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
6—9月,全省优良天数比例平均为67.8%,同比增长11.0个百分点。臭氧平均浓度μg/m3,同比改善6.3%。扭转了全省连续三年臭氧污染逐年恶化的趋势。
山东广播电视台记者:
据了解,生态环境部近期发布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征求意见稿,对此我省有哪些具体行动?
大气环境处处长张金智:
我省收到生态环境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后,征求了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等11个省直有关部门和7个传输通道城市*府意见,共提出22条修改建议,其中大部分修改建议被生态环境部采纳。
为落实《攻坚行动方案》要求,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我厅起草了《山东省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实施细则》,并征求了省委组织部意见,目前正在与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等9部门会签。拟出台的《实施细则》严格落实了生态环境部要求,对7个传输通道城市科学划定了阶段性目标,对9个非传输通道城市要求达到相应的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提出的13条措施,覆盖了重污染天气应急、清洁取暖改造、产业结构调整、工业污染源治理、移动源污染管控、秸秆禁烧和扬尘控制等多方面内容。下一步,我省将围绕印发的《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目标,明确时间表和责任人,积极落实相关任务要求。各市建立月调度机制,确保重点攻坚任务完成到位。
大众日报记者:
据了解,省厅今年4月份启动了全省入河排污(水)口的排查工作,请问目前进展如何,下一步有什么具体打算?
水生态环境处副处长杜路新:
入河排污口管理工作移交至我厅以来,经过一段时间的实地调研和分析,发现全省入河排污口详细底数不清、纳污情况不明,导致无法精准指导水生态环境保护和管理工作。为解决这一关键性的痛点问题,我们下大力气协调了省级环境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于今年4月份在全国率先开展了省级层面全覆盖式的入河排污(水)口排查工作,指导各市、县级生态环境部门综合使用人工徒步、无人机航拍、无人船水下监测等多种手段,对排查发现的所有排污口及排水口逐一进行编号和登记,做到不遗漏、无死角;对疑似为排污口的,采取“县级初筛、市级审核、省级质控+第三方监督”的模式,切实保障排查结果和质量。截至10月中旬,各地在努力克服新冠疫情影响和资金紧张等多重困难情况下,完成了条、约余公里的排查任务,总进度接近80%,预计本月底前可基本实现收尾。下一步,我们将组织对各地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形成全省入河湖排污(水)口“一张图”、“一张表”,并将相关信息导入正在建设的水环境管理信息平台,为后续的排污口整治和日常监测、监管工作提供有效依据,助力全省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省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副主任薛梅:
记者提问就到这里。再次感谢张金智处长、杜路新副处长和邵磊副处长,也谢谢大家的参与。如有其他需要采访的内容,请联系省生态环境保护宣教中心宣传科,联系。
本次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来源:宣教中心
整理:郝力耕
编辑:李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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