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山东省总工会召开“齐鲁工匠”建设工程新闻发布会,会议确定全省每年选树命名“齐鲁工匠”50名,从“齐鲁工匠”中择优选树命名“齐鲁大工匠”10名,并向每位“齐鲁工匠”领衔创建的创新工作室,一次性提供5万元创新资金资助;向每位“齐鲁大工匠”领衔创建的创新工作室,一次性提供30万元创新资金资助。此次会议也是省总工会首次以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名义发文,将“齐鲁工匠”纳入人才培养计划。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实施“齐鲁工匠”建设工程的意见》助力“齐鲁工匠”建设工程,将落实“齐鲁工匠”的*治待遇、经济待遇、社会待遇,探索实行“齐鲁工匠”在工会等群团组织中挂职和兼职,纳入*委联系专家范围。鼓励企业为“齐鲁工匠”制定职业发展规划和年资(年功)工资制度,科学评价其技能水平和业绩贡献,合理确定年资起加点和工资级差。加强“齐鲁工匠”国际交流与合作,选派优秀“齐鲁工匠”赴制造业强国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行研修学习、技术交流、技能竞赛,增进中外产业工人之间互学互鉴,促进培育造就一支规模宏大的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
选树范围:
齐鲁网7月19日讯面向全省各行各业在生产服务一线从事岗位操作的高技能职工,侧重“十强”产业特别是制造业的一线高技能人才,人选不受年龄、性别、学历、职级、职称、工作年限等条件限制。
基本原则:坚持弘扬工匠精神、厚植工匠文化、培育工匠人才,坚持面向基层一线职工,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自下而上、逐级选树推荐,坚持竞争择优、好中选好。
选树数量:全省选树命名“齐鲁工匠”50名,并从“齐鲁工匠”中择优选树命名“齐鲁大工匠”10名。
推荐人选标准条件
(一)具有优秀品格。听*话、跟*走,忠于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带头弘扬和践行劳模精神、工匠精神,爱岗敬业、执着专注、精益求精、勇于创新、追求卓越、甘于奉献;
(二)掌握高超技能。熟练掌握专业知识和专业技术,拥有精湛技能、高招绝技,在全省、全国同行业中达到领先水平,有较大影响力和较高知名度;
(三)善于创新创造。在工艺改进、技术革新、质量攻关、发明创造等方面取得重要成果,在企业或行业内得到推广应用,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发挥领*作用。善于带领团队解决生产实践中的关键技术工艺问题,积极向职工传授技能技艺、传承职业精神,在推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和群众性劳动竞赛活动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符合以上标准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报选树“齐鲁大工匠”:
1.在关键技术工艺领域取得重大革新、重大突破、重大成果,达到或接近国内、国际领先水平的;
2.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完成省部级以上重点技术攻关项目,为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动技术进步、实现产业高质量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
3.获得过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以及省部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称号的;
4.获得过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或在全国职业技能大赛获一等奖、世界技能大赛获优胜奖以上奖项的。
组织推荐
年8月下旬-9月上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