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年2月4日在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02-08来源:大众日报04版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晓明
各位代表:
我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极不平凡的一年。一年来,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中共山东省委的坚强领导下,依法履行各项职责,认真落实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推进完成改革攻坚任务,在履职实践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年共召开常委会会议9次,制定地方性法规、决定18件,修改法规19件,批准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决定46件,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0项,开展执法检查6次、专题询问3次,作出决议决定4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次,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坚决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央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工作要求,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人大贡献
常委会坚持旗帜鲜明讲*治,强化*治担当,提高*治站位,坚守人民情怀,紧紧围绕中心,全力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和*中央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工作安排,及时调整工作思路,认真履行人大职责,依法助力疫情防控和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
一是快速打出疫情防控立法“组合拳”。年2月13日,在疫情防控的紧要关口,常委会专门加开会议,作出《关于依法加强新型冠状病*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为全省科学有序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法治支撑。针对疫情防控中暴露出的医疗废物管理短板和问题,制定全国首部省级层面的《山东省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构建全链条规范体系,加强医疗废物收集处理,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为更好发挥中医药在疫情防控中的作用,及时出台《山东省中医药条例》,依法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构建更加完善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医疗健康需求。根据省委部署,于2月启动、11月推出《山东省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条例》这一创制性地方立法,从疫情期间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入手,由公共卫生事件扩展到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等多个领域,是全国第一部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在我省应急管理工作中具有重要意义。
二是督促支持有关方面依法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认真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禁食野生动物《决定》,听取审议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情况报告并开展执法检查,督促*府及有关部门落实法律责任,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加强执法监管与保护,提升疫源疫病监测能力,从源头上控制重大公共卫生风险。针对任城监狱突发疫情及监狱系统存在的突出问题,适时开展监狱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指出法律实施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补齐短板的意见建议。省委对此高度重视,提出明确要求,有关部门逐项落实整改,我省监狱系统一些长期存在的问题已经或正在得到解决。督促*府及有关部门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推动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全面落实到位,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三是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按照省委部署要求,常委会负责同志春节期间即带队深入基层,到疫情防控一线指导工作。发出《致全省各级人大代表的一封信》,倡议各级人大代表立足岗位担当作为,积极投身疫情防控阻击战;向全省各市县人大常委会发出通知,要求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依法保障推动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履职,在加强疫情防控、支持帮助企业复工复产、协调解决各种困难问题、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参与,在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条战线勇于担当、冲锋在前,仅捐款捐物就超过10亿元。医疗卫生领域的代表不畏风险,“逆行”奋战于抗击疫情第一线,展现了新时代人大代表的风采和担当。
二、持续提高立法质量效率,增加有效制度供给
常委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地方立法与时代同步伐、与改革同频率、与实践同发展,紧扣全省改革攻坚任务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以高质量立法服务高质量发展、推动高水平治理。
一是通过立法助力深化改革。年8月《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获批后,常委会即在前期充分准备的基础上,加快立法工作进度,于年9月25日审议通过《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围绕贸易便利、创新驱动、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等方面加强制度设计,为推进自贸试验区体制机制创新、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提供法治保障。围绕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于年3月出台《山东省人才发展促进条例》,建立以创新创业为导向的人才培养开发机制,强化服务保障措施,依法促进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和人才强省建设。常委会还依法作出《关于向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下放部分行*权力事项的决定》,最大限度赋予“两区”自主发展、自主改革、自主创新的管理权限,激发创新创造活力。
二是通过立法优化营商环境。年9月审议通过《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依法建立融资增信支持体系,完善融资担保风险补偿机制,创新包容审慎、公平公正的监管体系,最大限度压减行*执法事项,对解决市场准入歧视、融资难融资贵、执法“一刀切”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年6月出台的《山东省标准化条例》,强调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应当突出山东优势和特色,有利于科学合理利用资源,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提高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为增强法规制度设计的科学性、精准性和可操作性,立法过程中深入基层企业面对面听取意见,广泛征求企业家、行业协会、商会等方面的意见建议,积极探索开展立法中评估,推动我省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和提升。最近,全国工商联公布了“万家民营企业评营商环境”结果,我省位居第六名。
三是通过立法促进法治山东建设。年9月审议通过的《山东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是全国首部以公共法律服务为主题的省级专项法规,率先明确无偿公共法律服务事项范围,将为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开展“法治体检”等创新性举措上升为法规制度。同时,明确了司法行*部门、相关单位、社会组织在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中的职责,规定在村(居)民委员会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并配备法律顾问,打通公共法律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年11月出台的《山东省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依法破解通信基站选址建设难、设施保护不到位、资源共建共享不充分等问题,为加快5G网络建设,推进数字强省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正在审议的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草案,从建设安全、线路安全、运营安全、应急保障等方面加强制度设计,对治理火车“霸座”等行为作出专门规定,依法提升铁路安全保障水平,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加安全高效的出行环境。
四是通过立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常委会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传承红色基因的重要指示精神,历经两年努力,于年11月审议通过《山东省红色文化保护传承条例》。作为全国第一部全面规范红色遗存保护、弘扬革命精神的省级地方性法规,旨在通过立法进一步保护红色文化、运用红色资源、发扬红色传统、传承红色基因。条例通过创设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名录管理制度和保护责任人制度,规定每年7月为全省红色文化主题月,明确建立重点群体开展红色文化教育机制,将红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创建考核评价体系,有利于更好发挥我省红色文化资源优势、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社会反响良好。年7月出台的《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通过规范社会信用信息管理,构建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有助于依法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和法治环境。
五是通过立法完善社会治理。经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反复论证修改,并经四次审议,年6月审议通过的《山东省乡镇人民*府工作条例》,是全国首部以减轻基层负担、强化工作保障、完善乡镇服务管理职能为宗旨的省级地方性法规。条例着眼于保障和规范乡镇人民*府依法履行职责,解决权责不清晰、不匹配和公共服务能力不足等问题,确立了“乡呼县应、上下联动”工作机制和委托执法等制度,明确规定“不得擅自对乡镇增设‘一票否决’事项”“县乡之间双向考核评议”等举措,为提升我省基层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管理水平提供了法治保障。年3月审议通过的《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把近年来行之有效的*策措施固化为法规条款,兼顾促进发展和规范管理,既为养老服务从业者提供法治保障、*策支持,也进一步明确其责任和义务,将有力促进养老服务事业和产业健康发展。常委会还及时作出关于调整村民委员会、城市居民委员会任期和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依法推进城乡基层民主*治建设。国务院批准撤销蓬莱市、长岛县设立烟台市蓬莱区的行*区划调整后,常委会及时依法对蓬莱区新一届人大代表履职、选举等事项作出决定,成为全国创制性规定,为今后处理类似问题提供借鉴。
常委会坚持和完善“*委领导、人大主导、*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机制,在法规起草、修改过程中始终坚持*的领导,重要立法、重要事项及时向省委请示报告。强化人大主导作用,重要立法项目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加大协调推进力度,充分发挥立法顾问、立法服务基地、专业智库的作用,增强对立法质量和效率的把控。完善立法听证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开展立法中评估、问卷调查,深入基层、贴近群众集中开展立法听证,着力增强立法的民主性和开放性。起草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条例草案时,组织22个省直部门和8个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全程参与。起草多项法规时坚持“小切口”“小快灵”的原则,需要几条定几条,重在解决实际问题,使立法更接地气、更有效力。
三、扎实履行监督职责,依法助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
常委会坚持依法监督、正确监督、有效监督,着力推动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实施,推动*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执行,确保省委工作安排全面落地落实。
一是依法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听取审议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提出千方百计稳就业、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加快项目建设激发社会活力、加快消费复苏提升内生动力等意见,并督促*府抓好落实。审查“十四五”规划和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支持有关方面做好规划纲要编制工作。聚焦市场主体关切,持续加强对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监督,连续两年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督促有关国家机关完善监管、服务等职能,落实各项纾困惠企*策,提高依法行*水平,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依法作出资源税具体适用税率、计征方式和免征或者减征办法的决定,精准发挥税收调节和引导作用。听取关于耕地保护的专项报告,推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夯实粮食安全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基础。组织开展港口一体化改革专题调研,深入了解我省港口改革发展情况,认真分析改革过程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省委及时批转该报告,要求有关方面加强研究和规划,合力推进落实这项改革任务。
二是依法助推生态环境保护。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全国人大常委会来我省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为契机,落实栗战书委员长讲话精神,做好协助检查和推动落实各项工作。省*府及时召开全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视频会议,严格源头管控,着力从根本上治理土壤污染问题。听取审议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和污染防治攻坚战(-年)情况的报告,扎实做好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立法和监督成效考核相关工作。按照省委坚决打赢碧水保卫战的要求,常委会把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作为年监督工作重点,要求省*府有关部门根据工作职责进行自查,委托各市人大常委会对本行*区域开展检查,到12个设区的市进行实地检查,并组织开展专题询问,围绕黑臭水体底数、优化产业结构、工业园区污水治理、科技支撑等重点问题,依法提出审议意见和整改要求。省*府及有关部门严格落实法律责任,逐项推进落实,到年底全省设区的市条城市黑臭水体已全部治理达标。
三是依法助推社会事业改善。把安全生产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内容,连续5年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听取审议专项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努力促进*府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和相关法律责任落细落实。一些本不属安全生产范畴,但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