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海报新闻济南8月1日讯(记者仪首歌)用不上*河水却依然要缴纳*河水费、*河水费高于最高限价、*河水费直接从粮食直补款里扣除……种种类似的情况合理么?针对这些问题,山东省水利厅厅长刘中会在今晚播出的《问*山东》节目中明确表示,不合理,应退赔。
据了解,山东省规定农业灌溉式用*河水要交*河水费,收费的原则是,谁受益谁负担,谁用水谁交钱,多用多交,不用不交。但记者调查发现,部分地区的的农民实际上用不上*河水,却依然需要交*河水费。不仅如此,这些*河水费的价格还高于当地的最高限价,并会从当年的粮食直补款里直接被扣走。
乐陵市杨安镇小杨家村村民卢清堂今年的粮食直补款只有.25元,比往年的.75元少了近元。乐陵市杨安镇小杨家村村委会工作人员说,被扣除的这近元钱里包括*河水费、卫生费等费用,其中,*河水费是一亩地25元。
然而按照卢清堂的说法,实际上他压根就没有用上*河水。他告诉记者,由于引不来*河水,小杨家村的村民自己筹钱建了几十口基井,近两年他们一直用地下水浇地,但由于地下水咸,常年用这种水浇出来的苗会出现死亡、减产等情况,与*河水浇的地相比,产量相差近一半。他不缴纳*河水费,是因为他从来没有用过*河水浇地,但这笔钱却从粮食直补款里被扣走了。
乐陵市杨安镇副镇长张兵说,由于上级部门是按照村里享受小麦补贴的地亩数来收取水费,所以,不管农民是否用上*河水浇地,都要收取这部分*河水费。
无独有偶,滨州市阳信县商店镇的几个村子属于小开河灌区,当地村民说,这里并不是所有人都能用得上*河水,只有离小开河较近的地方才能用上,但各户缴纳的*河水费却是一样的,均为每亩33.71元。阳信县水利局综合办公室负责人说,因为现在计量精确程度无法精确到每户,所以只能采取分摊的模式。
根据山东省引*灌区农业用水终端水价最高限价的规定,乐陵市最高限价12元/亩次,阳信县最高限价8.6元/亩次,而两地实际收取的*河水费价格却分别为20多元和33.71每亩。
德州市水利局局长邢朝峰解释说,乐陵市出现20多元每亩的*河水费是由于按次收,一次12元,如果浇灌多次,出现20多元的情况是有可能的,但节目中提到的没灌溉却收取20多元的情况是不应该出现的。另外他说,从粮食直补款里直接扣除*河水费是完全不符合规定的。
针对上述情况,刘中会表示,对于确实用不上*河水的,收费是不应该的,应当予以退赔。对于浇的少、次数少的情况,按均摊收费也是不合理的,应该按实际浇地次数缴费。此外,他提到,除了能引流*河水直接进行灌溉外,还有很大一部分情况是在地里打井,用地下水进行灌溉,但这部分水源主要靠*河水补源,这种情况是应该缴纳*河水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