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3月24日讯根据《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届非师范类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高校初评、省厅审核,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拟确定了届第二批山东省非师范类优秀毕业生名单,共计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3月23日-3月27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内容有异议者,可以书面形式向省人社厅提出,提出异议须申明理由和事实依据。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过期或不按要求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附件:
山东省届非师范类高校优秀毕业生名单(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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