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1月26日讯11月26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办发布会,就最近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优化老年人优待政策的通知》进行相关介绍,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会上,闪电新闻记者了解到,山东省是全国唯一一个老年人口超过万的省份,年底全省老年人口已达.21万,老龄化率23.09%,到年预计老年人口占比将超过30%,进入深度老龄化社会。在这种情况下,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老龄工作,不断完善老年人社会保障、养老服务、健康服务体系,推动全省老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省政府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优化老年人优待政策的通知》,对60周岁以上老年人,推出了一律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等一批优待政策,以推动全省老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具体内容如下:
优待对象方面。明确提出,我省及省外来鲁的60周岁(含60周岁)以上老年人,不分国籍、不分地域,一律同等享受优待政策。
优待方式方面。明确提出,老年人凭居民身份证、老年人电子优待证(将于年推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发的老年人优待证中任何一种有效证件,均享受我省老年人优待政策,实现各市互认、省内通用。
优待内容方面。提出6项优待政策:一是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二是半价乘坐政府投资建设的国有景区内的观光车、缆车等代步工具。三是优先就诊、化验、检查、交费、取药,优先安排住院;省外老年人来鲁旅行期间突发疾病的,医疗机构提供急诊“绿色通道”。四是免购政府兴办或支持的公园、景点门票,社会力量兴办的公园、景点,七十周岁以上免购门票,不满七十周岁半价购买门票。五是免费进入公共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美术馆、展览馆、纪念馆等场所。六是按照时段免费或半价进入政府兴办或支持的公共体育健身场所健身。
上述规定,将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各市、县(市、区)也将研究出台切实可行的落实措施,确保老年人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闪电新闻记者王峣娄冬梅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