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山东省教育厅举行“学生资助为民办实事”工作新闻通气会,省教育厅总督学邢顺峰、青岛大学副校长刘彩云、滨州市教育局局长张金梅、淄博市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局长牛少健介绍学生资助工作开展情况。
全面加强精准资助助力学生成长成才
省教育厅总督学邢顺峰
今年以来,省教育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举措,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进实践活动走深走实,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和幸福感。特别是把学生资助工作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重要内容,针对脱贫攻坚全面收官后学生资助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切实破解“资助对象认定难”、“资助比例一刀切”两个问题,努力办好“精准资助、资助育人”两件实事,提升资助服务效能,助力学生全面成长,努力实现“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先后荣获“山东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山东省事业单位脱贫攻坚专项奖励记大功集体”荣誉称号。下面我向大家介绍一下学生资助工作有关情况。
一、破解“资助对象认定难”问题,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公平受助权利
资助对象认定是学生资助政策落实的关键。为破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不准确导致资助资金发放不精准的现象,我们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项目、资助标准与受助需求相适应的原则予以破解。
一是扩大特殊困难学生认定范围。自今年秋季学期起,在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孤儿、重点困境儿童、烈士子女、因其它原因(如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重大突发意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等)造成经济特别困难的家庭学生等特殊困难学生的基础上,增加低保边缘家庭等低收入人口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为特殊困难学生,并予以重点资助。各级教育、民政、乡村振兴、残联、退役军人等部门已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定期开展数据比对,确保特殊困难学生信息真实有效。
二是据实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各学校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助学金(生活补助)评审时不得设置比例、限制名额,要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应助尽助。
三是有效甄别学生家庭经济状况。与省民政厅合作,通过山东省社会救助平台实现教育救助项目的线上申请和申请资助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的“一键核对”。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联通20个部门的64类数据,为有效甄别申请认定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精准认定资助对象提供信息化支撑,确保资助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破解“资助比例一刀切”问题,确保学生资助资金精准分配
资金保障是学生资助政策落实的基础。长期以来,全省各市、县(市、区)的资助资金主要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占在校生的固定比例“一刀切”进行分配,导致实际下达的学生资助资金在有的县(市、区)出现结余、有的县(市、区)又难以满足实际需求。为保障学生资助资金科学核定、精准分配,今年我省探索破解了各市、县(市、区)学生资助比例“一刀切”问题。
一是在义务教育阶段已经实行“一地一比例”。今年上半年由各县(市、区)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居民收入水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因素,提出了学生资助比例,在此基础上,由各市汇总确定本市的学生资助比例。
二是在其他教育阶段推行“一地一比例”。今年8月我厅联合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精准资助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参照义务教育阶段做法重新确定享受学前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助学金学生资助比例,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
三是进一步提高资助资金分配精准度。自今年秋季学期起,联合省财政厅以各地重新确定的学生资助比例和实际资助情况为主要依据,向各市、县(市、区)分配补助资金,进一步提高学生资助资金分配精准度。同时,将学生资助资金纳入财政直达资金管理,进一步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确保及时足额保障到位。
三、办好精准资助实事,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求学之路畅通
一是开学前,资助政策送上门。通过制作印发《致初中毕业生的一封信》《致高中毕业生的一封信》《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开通“一号、一网、一热线”(即山东省学生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