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至9日,省院通过省委宣传部邀请的由人民网、山东法制报、齐鲁晚报、大众网、山东卫视等10家主流媒体组成的新闻采访团一行13人,对乐陵市院办理的钟某、荣某假冒注册商标案进行了实地采访,该案是省院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刑事犯罪专项活动”以来确定的五起典型案例之一。
9月8日,在乐陵市院召开了采访座谈会,该院*组书记、检察长尹国岭通报了案件办理情况,重点介绍了该案检察官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加大查处力度、广泛深入宣传等方面的成功做法和取得的成效。
9月9日,该院刑检部门负责人分别对记者介绍了相关工作情况,在受理钟某、荣某涉嫌假冒注册商标一案后,及时抽调精干力量,成立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刑事犯罪办案小组;主动提前介入案件,引导侦查机关明确取证方向及搜集固定证据;同时对案件严审细查,对是否存在立案监督线索,是否存在遗漏的犯罪嫌疑人或犯罪事实等进行了重点审查。最终该院提起公诉的钟某、荣某假冒注册商标一案,于年4月经公开开庭审理,两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处罚金人民币16万元,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处罚金人民币13万元,同时还为被假冒注册商标企业挽回了直接经济损失50余万元。该案例作为乐陵市检察机关服务当地经济发展,服务民营经济、扶持小微企业的具体措施之一,维护了企业的知识产权和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为当地企业顺利快速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此次采访通过召开采访座谈会、面对面采访、走访涉案企业等形式,对该院快捕快诉,有力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刑事犯罪;送法到企业,提高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保护能力;提高企业宣传能力,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预防力度等一系列做法进行了深入采访。整个采访宣传活动,领导重视,准备充分,组织严谨,受到新闻媒体记者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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