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1号)要求,为做好自荐考生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通过专业综合能力测试,了解掌握自荐考生专科段专业知识和素质能力的综合水平,确定是否能够满足后续本科段学习的专业素养和能力需求。测试合格者可以报考我校相应专业。
二、测试对象
符合山东省年专升本报考条件的自荐考生,且专科段所学专业(类)符合《年专升本招生计划及对应专业指导目录》要求(见鲁教学字〔〕1号)。
三、报名办法
自荐考生只能选择我校一个招生专业报考。本次测试不收取报名、考试费用。
(一)首次报名时间:年2月1日-2月5日。补报名时间:年5月10日-5月12日。
(二)报名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