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蓝字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保障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需求,近日,我省出台《山东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将于年1月1日起施行。
《实施办法》明确,由市、县妇幼保健机构具体负责儿童各类残疾筛查、诊断、信息管理等工作,并特别明确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在诊疗中发现的0-6岁疑似残疾儿童应及时报所在地妇幼保健机构,市、县卫生健康部门及时汇总疑似残疾儿童信息并与同级残联共享,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残疾儿童筛查诊断机制,实现“应筛尽筛”。
祝您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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