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展示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主体责任,切实做好中央督导通报问题整改落实,营造浓厚的宣传舆论氛围,近日,我院邀请江西省广播电视台记者到我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题访谈。
在访谈中,我院*组成员、分管副检察长蒋彬给听众朋友们详细介绍了我院办理涉黑恶案件坚持的原则。
蒋彬副检察长接受访谈
“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的监督机关,最重要的是体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审查每一起犯罪事实和证据,在审查案件时做到不枉不纵,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确保所办理的每一起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这也是我们对法治的价值追求。”
员额检察官金刚接受访谈
“要定性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必须同时符合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和危害特征,四大特征缺一不可。”
天源村潘枚生等16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院受理审查起诉的第一起涉黑案件,我院严格落实张*检察长提出的“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的要求,追求办案的*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在严格审查案件事实和证据的基础上,以恶势力犯罪集团对潘枚生等16人提起公诉。经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法院以恶势力犯罪集团对潘枚生等16人作出判决。
经开检察
审核:蒋彬策划:王梦翔
音频:章勋文编辑:邓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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