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意中,从朋友圈看到了我的一篇文章,只是——作者名字不是我。题目一字不差,内文只字未改,原封不动地据为己有,成了“滨州新闻哥”的作品。如此大胆,如此不要脸的行径,着实让人愤慨!
历史在重演。这是继十几天前,我的另一篇关于供暖的文章被滨州某知名自媒体剽窃之后,第二次作品被盗。转载我的文章,自然是皆大欢喜,说明有人喜欢我的文字,或者认可其中的观点。但最起码,应该注明文章出处、标注作者姓名,而不应该理所当然的据为己有,这和光天化日之下抢劫有什么本质的区别?只不过抢劫的产品不同而已!何况还是媒体或媒体中人,更应该懂得著作权法,懂得尊重别人的劳动成果——且不论这样的媒体和所谓网络记者有没有合法的身份。
“今天上午,实在忍受不了低温的折磨的我,也拨打了热力公司电话,响了半天终于有位女士接电话,说物业打过电话了,他们正考虑找换热站提高几度。接着我又去找物业。物业答复说,有的住户家里很热,都得开窗子。正好有四位业户在办理退暖气费手续,或者找物业通暖气片,我大声询问他们家里的温度,结果答案都在13-16度之间,没有一家达标。我接着说,供热不是个别人的专利,假如一多半都热到需要开窗子,那就属于我们自家的问题;假如大多数都不到18度,那就肯定是供热的问题了……”试问滨州新闻哥,这是你亲自做的事情吗?这样原封不动地抄袭别人的文字,不觉得脸红吗?作为一名所谓的“记者”,在抄袭别人文章的时候,内心没有负罪感吗?不担心给“滨州新闻哥”这个高大上的名字丢脸吗?不顾忌给整个新闻圈抹黑吗?
朋友说,你可以找律师。我说,这么一篇小文章,不至于兴师动众,我也没那个时间。我只能文诛笔伐,继续通过我的文字,为自己讨个公道,也警醒那些以剽窃别人文章为乐的新媒体或个人,要珍爱自己的职业,珍惜自己的名誉,做一个名副其实、令人敬仰的媒体,做一名真才实学、正直正义的记者,如此,才能够为人尊敬,才能够赢得口碑,才能够走得长远。
学口才,找汪洋。汪洋曾任广播电台、电视台主持人、艺术总监,市作协副主席,区文联副主席;出版过个人文学作品集《大声小说》,担任过滨州首届、滨州第二届网络春晚总导演、撰稿人、主持人,举办过滨州首个个人朗诵会——“我的中国梦”汪洋个人朗诵会,担任过滨州市首个演讲协会——无棣县演讲协会顾问,获得过第二届滨州文学奖、第九届滨州孙子文化艺术奖、第二届山东省“齐鲁文化之星”等荣誉。年创办汪洋口才并亲自授课,秉持“专而精”“负责任”“有口碑”的教育理念,致力于为广大学子提供最专业,最完善,最实用,最具文化内涵和发展潜力的口才教育,成功打造出“名师授课”“音像媒体”“文艺演出”“社会实践”四大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平台,在校中小学生连续四年超过人,成为滨州最具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的口才教育领航品牌。年被鲁中晨报、FM.9广播电台、滨州新闻网等媒体评选为“滨州家长最放心培训机构”和“滨州最具影响力口才培训机构”,年被齐鲁晚报·今日滨州评选为“滨州服务最好教育培训机构”。
汪洋手机、
汪洋
汪洋口才ca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