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创新监管模式,提高对饲料、兽药生产企业监管执法的有效性、精准性,年9月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印发《山东省饲料兽药生产企业分级管理办法(试行)》,决定对全省取得《饲料生产许可证》、《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和《兽药生产许可证》的饲料、兽药生产企业实施量化分级管理。经市、县两级畜牧兽医行*管理部门组织评定和省畜牧兽医局会商,现将确定的年度饲料、兽药生产企业分级评定结果和企业名单公告如下。
一、饲料生产企业分级评定情况
截至年底,全省共有饲料生产企业家,其中除60家新建企业因发证不满3个月未进行评定外,纳入评定的家饲料生产企业中,年度评价优秀企业(A级)家,占全部企业总数的28.4%;良好企业(B级)家,占比51.4%;一般企业(C级)家,占比10.5%;评定不合格及改造、停产等原因未评定等级生产企业家,占比6.4%。
二、兽药生产企业分级评定情况
截至年底,全省共有家兽药生产企业,其中除2家新建企业因发证不满3个月未进行评定外,纳入评定的家兽药生产企业中,年度评价优秀企业(A级)家,占全部企业总数的34.2%;良好企业(B级)家,占比48.1%;一般企业(C级)33家,占比11.2%;因案件查处、停产拆迁、违法整改、改造延期、人员不足等原因未评定等级生产企业17家,占比5.8%。
各市县畜牧兽医行*管理部门要按照《山东省饲料兽药生产企业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对辖区内确定等级的所有饲料、兽药生产企业全面挂牌贴标,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开展新建企业动态等级评定,推动引导C级企业规范提升,加强对未评定等级企业重点监管,依法注销僵尸企业。
附件:
1.年度山东省饲料生产企业分级评定名单
2.年度山东省兽药生产企业分级评定名单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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