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财*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年)的意见》(教师〔〕10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职业教育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建设计划的通知》(鲁教师函〔〕29号),省教育厅组织开展了第三批山东省职业教育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以下简称创新平台)立项评审工作,拟确定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中西医结合康复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等个平台为山东省第三批职业教育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2月4日-12月8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厅教师工作处提出。单位提出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电话和通讯地址。个人提出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电话和通讯地址。过期或不按要求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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