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山东省文明办公布年度新增省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和第一届省级文明校园拟表彰名单,对拟表彰名单予以公示。
以下为公示全文:
根据省文明委工作安排,按照相关评选条件和程序,现将年度新增省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和第一届省级文明校园拟表彰名单予以公示,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公示期为年12月18日—年12月22日。如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邮件、电话等方式向省文明办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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